東北網12月23日訊 日前,我省發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簡稱《辦法》)。《辦法》中規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從今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因休學等原因轉入2021級的學生,其已獲得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合格性考試成績有效。
合格性考試要求,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考試。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14門科目;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課程標准確定的學科必修內容。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門科目,采用閉卷筆試形式,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語文科目考試時長為90分鍾,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科目考試時長為60分鍾。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5門科目由省教育廳統一制定相關要求,各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門科目以原始成績達到滿分值的60%為合格。考試不合格的原則上提供1次補考機會,由全省統一安排。合格的科目不得再報考。其他5門科目補考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具體安排。成績管理合格性考試成績2年有效。成績使用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認定的主要依據,是高職院校招收高中畢業生的依據之一,也是普通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依據。
選擇性考試要求,普通高中在校生僅限高三年級學生參加;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畢業生和同等學力社會人員參加選擇性考試,與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時進行。考試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6門科目,考生以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長等為主要依據,選擇其中3門參加考試。考生在選擇考試科目時,首先在物理、歷史兩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作為首選考試科目,然後在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兩門作為再選考試科目。考試內容普通高中課程標准確定的學科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考試方式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采用閉卷筆試形式。每科考試時間均為90分鍾。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在全國統一高考結束後進行,每年組織1次。物理、歷史首選科目成績采用原始分呈現;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成績按照規則轉換成等級分呈現,轉換時設置托底保障基數。需要注意的是,省教育廳將提前向考生公布各再選科目的保障基數。成績管理考試成績由省招生考試院負責統一認定、轉換和管理。成績當年有效。成績使用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以原始分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生物學、化學以等級轉換分計入高考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