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被執行人認為其名下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無人能奈何?今天給大家全方位展示被限制高消費後的影響。
『法官,要說他沒有錢,這賬要不回來我也認了。堂堂大老板身價上百萬千萬,欠我的錢賴著不還。這事只要一提起我就窩火。我們小本買賣利薄,要不回來這個錢,我多年辛苦經營的店真的開不下去了。』電話一頭的執行申請人老雷唉聲嘆氣。執行法官在耐心安撫申請人的激動情緒後說:『維護法律尊嚴,守護人民財產是我們執行法官的職責,這筆欠款一定盡我們所能幫你執行回來,請你放心!』
執行法官開展網絡以及線下查控,得知被執行人岳某名下沒有銀行存款、沒有房屋登記、沒有車輛登記,申請人雷某也提供不了岳某財產線索。岳某本人在執行案件立案後更是『玩起失蹤』。


法院依法將岳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出限制高消費令,並將文書送達到其依法確認的送達地址。幾個月之後,法官接到岳某的電話,岳某一開口就說:『法官,欠雷某多少錢,我還,趕緊把我的限高解開吧,我真著急!』
原來,岳某一直認為自己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和申請執行人對他奈何不得,在被上了『限高』後的岳某因為生意關系,需要出國,坐不了飛機,眼看要耽誤一筆大生意,這纔主動來法院找辦案法官。
法官對岳某逃避執行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又向岳某釋明拒不執行的法律後果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影響,岳某當即支付了24萬元執行款,並向申請執行人表達了歉意,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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