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氣生財
是每個生意人都知曉的生意經
可大慶某市場內的兩個攤主
卻因為誰多佔了一點位置
激烈爭吵起來
甚至驚動了警察和救護車
是被打受傷還是碰瓷兒
法官帶你還原真相!
柯某、邵某都是在早市上賣菜的商販。這天,柯某像往常一樣來到早市出攤,卻發現自己擺攤位置被邵某佔去了一塊。柯某頓時火起,與邵某爭吵起來。邵某也不甘示弱,認為早市屬於自由市場,擺攤場地沒有明確界限,『誰來的早算誰的』,二人互不相讓。眼見爭吵越發激烈,柯某先是報警,然後便重重地倒在地上,雙目緊閉。旁觀的人見狀,趕緊撥打120,將柯某送到了醫院。
醫生診斷,柯某胸部挫傷、頭暈、心悸,但病情較輕,無需治療,遂建議柯某回家靜養觀察。可柯某越想越氣,第二天又來到另外一家醫院檢查,醫生經診斷同樣認為柯某傷勢較輕、無需治療。為了出氣,柯某反復強調自己傷勢很重,渾身疼痛。在其一再堅持下,醫院只好收治柯某。就這樣,柯某『住院』三天。但期間,醫院並未采取任何治療措施。後柯某將邵某訴至大慶市紅崗區法院,要求賠償住院損失。
到法院後,柯某堅稱邵某給自己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損害,須賠償醫療費、營養費、伙食費、護理費等費用。邵某則認為柯某是在『訛人』,自己只是與她發生口角,柯某就是想『碰瓷兒』。
被打還是『碰瓷兒』,成了擺在承辦法官面前的最大難題。
承辦法官依法調取了公安機關對柯某、邵某的詢問筆錄和事發當天現場的監控錄像,又到市場走訪其他攤位的目擊者,還分別到兩家醫院向接診醫生詢問治療情況。
經開庭審理調查,事發時柯某是自行倒地。在此過程中,邵某與柯某未有任何身體接觸。柯某第一次被送到醫院時並未被住院收治,很多檢查也與本案無關。第二天,柯某換了另外一家醫院,對醫生稱自己不適,並反復要求住院,這纔被醫院收治。在公安機關詢問時,柯某的陳述多處存在自相矛盾,並數次翻供,稱自己『記錯了』。
依據證據證明的事實,大慶市紅崗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駁回柯某訴訟請求。
無獨有偶一男子因取快遞時與驛站人員發生衝突竟撥打了120還去醫院治療究竟是怎麼回事?
唐某在大慶經營一快遞驛站。2022年10月13日下午14時左右,喬某到唐某經營的快遞驛站取快遞,因對服務態度不滿,便打電話投訴,但其並未得到滿意結果。掛斷電話後,帶著怨氣的喬某自行走入快遞存放間,並坐在門口,以此舉影響驛站經營。為不影響其他人取快遞,唐某上前道歉並對喬某勸說起來。然而,喬某仍不滿意,又挪動身體躺在了地上。
當時的監控錄像顯示,雙方無激烈言語衝突,無肢體接觸。
因喬某的行為導致驛站無法經營,唐某打電話報警,喬某亦打電話讓家人來驛站。喬某家人到達後,當即撥打120送喬某至醫院治療,喬某支付治療費4200餘元。
喬某將唐某訴至大慶高新區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6200餘元。
被告唐某向法院提供了事發時驛站監控錄像光盤,證明了雙方無肢體接觸的事實。
大慶高新區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喬某稱其與被告唐某發生爭執,導致身體發抖、腿軟摔倒在地。但原告喬某提供的證據並不能對此予以證實。而根據被告唐某提供的視頻,可以證實原告喬某與客服通話後,自行走入快遞存放間在門口坐到地上,與被告唐某對話幾句後又自行向前挪動身體躺到地上,雙方並無激烈言語衝突和肢體接觸。且雙方當庭對無肢體接觸的事實均無異議。
法院認為,因原告喬某不能提供與被告唐某發生爭執導致其民事權益受損的證據,所以喬某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故其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據此,法院遂判決駁回原告喬某訴訟請求。
宣判後,雙方均服判息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