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從事道路運輸行業
卻沒有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想著自己考證實在太麻煩
於是打起了辦假證的主意
未曾想
他甚至還從中發現了生財之道
……
家住大慶市紅崗區的男子小超(化名),今年已經三十多歲,沒有固定職業,靠四處打工為生。在一次與朋友的聚會中,有人提醒他:『你有B2駕駛證,不如去開大貨車,這行收入還不錯。』於是,小超仔細詢問了駕駛大貨車需要的條件。知情的人告訴他,除了機動車駕駛證,還要考取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一聽需要考證,讓文化水平不高的小超便感到格外頭疼。原來,當年考機動車駕駛證時,他考了三次纔通過理論考試。琢磨來琢磨去,小超想起自己微信上有一個好友『葉老師』提起過,啥證都能辦。於是,他通過微信聯系了『葉老師』,詢問他能不能辦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不久,『葉老師』就給了曉超『能辦』的答復,辦理費用為每本600元。小超通過微信向『葉老師』轉賬,並將自己的證件照一同發了過去。幾天後,小超收到了『葉老師』寄來的假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不用費心費力的學習、考試,花600元就能拿到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小超很是開心。
在與別人閑談時,張某等五人提到想辦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小超想,何不通過自己辦假證的渠道,給他們辦一下,還能趁機賺點兒外快。於是,小超說自己有門路辦證,不用考試,只要800元錢就能拿證,張某等五人信以為真。就這樣,小超聯系『葉老師』為張某等五人制作了假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扣除交給『葉老師』的3000元,小超從中賺取差價1000元。
為了驗證真假,拿到證件的張某到網上進行了查詢,發現根本查不到自己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感覺上當的張某趕緊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大慶市紅崗區法院經過審理後認定,小超買賣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鑒於其能夠主動到案且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且小超認罪認罰,應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同時,張某等五人因買假證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葉老師』另案處理。
法官提醒
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是通過交通部門道路運輸有關知識、技能考試合格後核發的證件,是通過職業駕駛等活動獲取報酬的一種資質,如未通過有關考試就從事職業駕駛等活動,則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對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國家有關機關頒發的各種資格證,都有相應的申請條件、考核程序,並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不可能存在花錢就能辦理的情況,如要獲得相關資格證,一定要按照有關機關的要求申請、辦理,千萬不要妄圖走捷徑花錢辦證,輕則上當受騙錢財受損,重則構成違法犯罪而面臨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