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穆棱市的歷大爺這段時間實實在在地感受了一次,好好在路上走著,卻被踩翻的井蓋砸傷。誰來賠償歷大爺的損失?
家住穆棱市的歷大爺平時喜歡散步。這天,他和往常一樣出來遛彎兒,無意間踩到了一個路邊的井蓋,沒想到這井蓋竟是松動的,突然翻轉將歷大爺的左腿砸傷。歷大爺為此住院治療20天,花了5000多元。


意外受傷,歷大爺越想越氣,便將穆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穆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告上法庭。庭審中發現,該窨井實際上是通信公司管道井,與上述部門無關。該通信井裡的通信管道是屬於甲通信公司,其中大部分通信光纜也是該公司的,剩下兩條通信光纜屬於乙通信公司。於是歷大爺便把這兩家通信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審中,這兩家通信公司認為涉案窨井不是他們所建的,也不歸他們所有,所以拒絕賠償歷大爺。
穆棱市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通信管道與窨井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通信管道中有兩家通信公司的光纜,兩家通信公司也均未提供出證據證明該窨井歸屬他人或由他人來管理和維護。因此,涉案的窨井責任單位應該是通信管道中有光纜的部門。兩家通信公司對涉案的窨井均未盡到管理職責,應對井蓋砸傷歷大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因雙方無法分清各自責任的大小,對歷大爺的賠償責任各自承擔50%較為合適。
綜上,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歷大爺的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10217.40元由兩家通信公司各自支付5108.70元。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並自行履行完畢。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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