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讓『車?轆』多走一公裡,不讓當事人多走一米。紅興隆人民法院南橫林子人民法庭與管理區協作設立示范點,持續開展『司法服務大集』活動發揮人民法院源頭化解糾紛,參與社會治理維護轄區和諧穩定作用,真正讓司法賦能基層社會治理。
釋法明理 結清剩餘款項
『幾位法官,張某2019年在我處賒欠了飼料款2560元,只給了2000元,剩下的560元一直以各種理由不還,你們能幫我想想辦法嗎?』在八五二農場第五管理區大集開展的『司法服務大集』活動上,群眾李某向法庭乾警尋求幫助。

法官當即向李某了解案件細節,在得知張某經營的五金店就在第五管理區後,立刻動身前往張某店鋪。張某承認餘款560元還未給付,是因為李某的朋友拖欠他的投資款,想讓李某把其朋友找來解決完投資款糾紛,再與李某結清這560元。
法官對張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投資款事宜可以起訴李某的朋友,但不能牽扯於本案中。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李某自願抹掉60元,張某當場給付李某500元,雙方握手言和。
當場調解 化解鄰裡糾紛
『幾位法官你們好,請問火災事故應該怎樣起訴,流程繁瑣嗎?』在八五二農場第二管理區大集開展的『司法服務大集』活動上,群眾宋某前來諮詢。
薛某與宋某是鄰居,因薛某操作不當引起家中失火,導致宋某的房屋被燒毀多處,家用電器也因消防滅火損失嚴重。事故發生後宋某與薛某多次協商,雖然薛某對事故事實表示認可,但對於賠償金額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現場立案後,經過法官分析研判,當場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
宋某要求薛某賠償財產損失4萬元,薛某表示自己身體病重,家裡資金緊張,希望宋某能減少部分賠償。法官從雙方多年鄰裡關系入手,最大限度化解雙方矛盾。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薛某賠償宋某12000元並承擔訴訟費用。至此,該案圓滿化解。
南橫林子人民法庭通過開展『司法服務大集』活動,『零距離』接待來訪群眾,架起了法庭與百姓之間的連心橋,推動社會矛盾糾紛及時、高效化解,最大力度將糾紛化於萌芽,止於未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