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人民法院報》聚焦湯旺縣法院執結的多年舊案,這是一起怎樣的案件?
突破執行困境一件多年舊案終獲執結
湯旺縣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省法院『一要二統三抓實』工作思路,堅持能動履職,持續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不斷強化執行工作措施,著力破解執行難題,堅定不移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切實解決老百姓的急難愁盼,讓更多『紙上權益』變成『真金白銀』。
『法官,真是太感謝您了,多年的欠款終於收回了。』
近日,湯旺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了一件20年前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而未能執行完畢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勝訴權益。1999年,被執行人楊某在申請執行人張某處購買木耳菌時欠下1.2萬餘元,一直未還。2002年張某將楊某訴至法院。拿到調解書後,張某於2003年申請執行。

經多次調查,被執行人楊某名下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後根據張某的申請,法院向其發放了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印制的《債權憑證》,並告知申請執行人如發現債務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隨時憑此證向法院繼續申請強制執行,再次申請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期限的限制,保障了申請執行人張某的合法權益能夠一直得到執行。
2024年2月,張某拿著這張二十年前的《債權憑證》來到法院,再次申請了執行。
接到《債權憑證》後,湯旺縣法院立即恢復了該案的執行。
在拿到執行案件後,因該案時間久遠,且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的聯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執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困境。
執行法官深入踐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多次到社區、公安局查找被執行的信息。經多方查找了解到,被執行人楊某已經退休,執行法官快速采取相應措施,到社保進行調查,立即將退休工資卡予以凍結,讓陷入困境的執行案件柳暗花明、峰回路轉。
執行法官隨即與被執行人楊某取得了聯系,並向其送達了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楊某態度強硬,沒有還款打算。執行法官堅持不懈與被執行人溝通,講明利害關系,並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
最終,在執行法官的耐心調解下,被執行人楊某主動履行了債務,一起歷時二十多年的舊案終於落下帷幕。
黑龍江法院將持續聚焦
人民群眾『急愁難盼』問題
加大執行力度
秉持依法、規范、公正
善意、文明執行工作理念
努力提高執行工作質量和效率
全力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