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執源治理
從源頭上減少執行案件數量
鶴崗中院深入貫徹落實省法院部署
牢固樹立能動履職理念
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用系統治理思維強化聯動協作
內部挖掘潛力,外部促成合力
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拓展開闢『法院+不動產登記中心』
執源治理新路徑
聚力打造遺產繼承
房屋變更登記『直通車』創新品牌
實現不動產繼承案件變更登記
無需申請執行即可自行辦理
極大方便了辦事群眾
切實減輕了當事人訴累
進一步優化了營商環境
執源治理取得積極成效
近年來,不動產繼承案件逐年增加。以往,當事人在取得法院生效文書後,並不能直接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而需要另行向法院申請執行,並經過執行立案、分案等工作流程後,由執行部門工作人員將『協助執行通知書』送到不動產登記部門,然後不動產登記部門再為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整個過程流程復雜、耗時費力,還需要另行交納案件執行費,不僅增加了當事人的時間、經濟成本,還增加了執行案件數量、佔用了司法資源。
為進一步壓縮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抓實執源治理,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減輕當事人訴累,鶴崗中院大膽實踐、勇於創新,通過與市自然資源局溝通會商,在全省首創推出『法院+不動產登記中心』遺產繼承房屋變更登記『直通車』創新機制,聯合印發《鶴崗市自然資源局、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繼承登記流程的通知》,建立不動產機構與人民法院協同聯動機制,明確當事人只需攜帶案件法律文書及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證明』,便可自行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遺產繼承房屋變更登記。工作流程全面優化後,此類事項不再需要通過法院執行程序辦理,省去執行環節後,平均辦理時長由原來的10天以上縮短至即時辦結,登記要件由原來的4個縮減至2個(取消了《協助執行通知書》《執行公務證》兩個要件),辦理時間大幅壓縮,工作效率成倍提昇,最大限度節約當事人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得到辦事群眾的普遍認可和廣泛好評,執源治理成效逐步凸顯。截至4月8日,市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已通過『法院+不動產登記中心』房屋變更登記『直通車』方式,辦理遺產繼承房屋變更登記44件,有效避免了此類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法院+不動產登記中心』創新舉措是優化遺產繼承房屋變更登記工作流程的一劑良方,也是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下一步,鶴崗中院將緊緊圍繞民之所急、民之所需、民之所盼,持續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以看得見、摸得著的新變化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法院工作新成效為優化營商環境助力、為『六個龍江』建設賦能、為奮力譜寫鶴崗高質量轉型發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