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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欠款執結記
2024-07-09 09:55:55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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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2024年5月16日,晴日暖風,老王從村委會走出來,心情舒暢,『15年了,借出去的錢終於要回來了』。

  事情還得從2009年說起。

  老王與老邵是老鄉,2009年初秋,老邵因為親戚住院沒錢治病,找老王借了3萬元應急。借款還沒還,2012年老邵又因做生意、償還銀行貸款等原因從老王處借了10.5萬元。

  轉眼到了2019年6月,老邵還是沒還錢。老王找到他統計清算,按照本金和約定的利息,老邵累積欠款17萬元。老邵出具借據,承諾每年還款2萬元,8年內還清。

  雖然有了欠條,但老邵始終以各種理由和借口拒不償還。在多次溝通未果後,2021年5月,氣憤不已的老王將老邵起訴至法院。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老邵償還借款及利息。之後,老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受理該執行案件後,執行法官胡洋查明老邵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一天,胡洋接到老王的電話,執行工作迎來了轉機。

  『胡法官,我們這兒要修高鐵,老邵家有塊地被政府征收了,到時候會有補償款。』老王激動地說。

  老邵及其妻子和兒子小邵以戶為單位,共有近15畝土地,其中840餘平方米的土地被征收,土地和地上物補償款可達21萬餘元。

  松北區法院當即依法出具執行裁定書,裁定查封、扣押、凍結老邵名下財產。

  2023年3月,補償款發放到老邵所在的東八家村村委會專款賬戶上。胡洋立即驅車前往村委會送達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對老邵名下的土地及征地補償款進行查封。

  賬戶被封了,老邵的兒子小邵不同意,表示補償款不是老邵一個人的,法院不該把自己那份一起凍結,並以此為由提起執行異議。松北區法院裁定駁回小邵的異議請求,小邵不服,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農村土地以戶為單位進行承包,老邵和小邵均為案涉土地承包經營戶的戶內成員,法院有權凍結老邵和小邵的共有財產。』松北區法院對小邵提出的解除凍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小邵不服,上訴至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件進入二審程序,法官於波進行全面審查,認定一審法院裁判無誤。但她心裡清楚,一紙判決容易,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卻得不到實質性化解。

  為避免當事人訴累,實現多方共贏,於波決定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她多次打電話給老邵,卻始終無法取得聯系,於是於波決定前往村裡實地了解情況。

  入村那天,途中下起了大雨,警車緩慢前行,到達村裡已是黃昏時分。提起老邵夫婦,村裡人都說這倆人長年不在家,但有幾位親戚在村裡居住。在村委會主任的陪同下,於波走訪了老邵的幾位親戚,終於和老邵通上了電話,經過反復耐心勸說,老邵夫婦同意回村調解。因村委會主任熟鄉情、懂法理,深受老邵夫婦信任,於波邀請他一同參與調解。

  調解當天,多方共同勸說,歷時5個多小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將征地補償款分為三份,老邵夫婦佔有兩份,用於償還老王欠款,剩下一份歸小邵所有。執行法官當場解封專款賬戶,村委會將補償款轉至老王賬戶,雙方債務一筆勾銷。

  至此,一場歷時15年的借貸糾紛終於畫上圓滿句號。

責任編輯:郭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