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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向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闊步邁進
2013-09-29 11:01:21 來源:東北網-齊齊哈爾日報  作者: 張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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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齊齊哈爾9月28日訊 建設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事關我市未來發展大事。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和建設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省關於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有關要求,認真落實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各項措施,紮實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創建工作。

  為做好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申報的基礎性工作,我市按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的評定標准,著重抓了三項基礎性工作。在申報文本編制上,加強與已經申報成功的歷史文化名城之間溝通聯系,借鑒先進經驗並結合市情實際,組織人員編寫完成了《齊齊哈爾市歷史文化名城申報文本》。高質量地完成了文本、圖紙、圖片、音像等資料的編制整理工作,在邀請專家進行實地考察基礎上,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論證,進一步修改完善,達到了申報要求。為更好地制定保護規劃,編制完成了《齊齊哈爾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歷史性公園以及歷史建築的區劃確定、保護管理、價值特色、功能定位、風貌控制和展示利用等方面進行了分析引導。認定歷史建築和街區,繼2008年全市歷史建築普查和掛牌保護工作之後,我市於2011年2月對前期掛牌保護的老建築進行梳理、認定,經市文博專家實地考察論證,將工人文化宮等10處建築納入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同年相繼召開了專家論證會,進行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名錄論證,確定了8個歷史街區和119處歷史建築。截至目前,我市已有6處歷史文化街區、6處歷史文化風貌區、4處工業遺產集中區。

  文物是城市特色的重要體現,也是城市文化品牌的重要載體,市委、市政府始終把文化保護開發利用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為更好地加強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摸清了文化資源底數,以金長城資源調查工作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為契機,對全市文物古跡數量、分布進行詳細調查摸底,並組織規劃和文物管理部門對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歷史建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保存,分級分類建立檔案名錄,形成了完整系統的文化遺產檔案庫。加大了投入力度,將文物保護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對歷史文化街區基礎設施改造和環境整治、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相關工作提供財力支持。加快文化資源開發,根據我市歷史文化、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點,充分利用留存豐富的歷史文物,完善了歷史文化旅游景區景點項目規劃,對歷史文化旅游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挖掘整理歷史文化資源,對文化資源挖掘整理,采取召開專題座談會、開展研究活動、組織專家學者調研等方式,重點挖掘整理了代表我國北方細石器文化、漁獵文化的昂昂溪古文化。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有效保留了城市歷史文化特色,形成和發展了新的城市文化內涵。

  為紮實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創建工作,我市進一步明確責任,完善機制,加大投入,宣傳造勢,形成了創建工作的強大合力。在完善組織領導保障機制上,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齊齊哈爾創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工作委員會,綜合協調規劃、文物、房屋土地等多個部門之間的工作,監督檢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貫徹實施情況,著力解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相關問題。下設專家委員會,聘請齊齊哈爾歷史文化研究、遺產保護、城市規劃與建設等各方面專家、學者組建顧問團,對齊齊哈爾城市發展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提出指導意見。在完善政策法規保障機制上。根據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最新名稱和保護要求,對我市原有的《齊齊哈爾市保護街區和保護建築條例》進行修訂,起草了《齊齊哈爾市歷史街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並經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已於2011年12月1日實施。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