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28日訊 近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通知,對煙花爆竹生產主體,未辦理生產許可的,一律不予登記,對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安監部門提供的許可名單,檢查煙花爆竹經營主體是否違反登記事項,是否處於經營異常狀態,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要及時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的主體名單抄報所在地安監部門,對根據舉報或在監管中發現的經營煙花爆竹主體連續六個月不從事經營活動,要依法及時啟動吊銷程序。
責任編輯:張廣義
生活報12月28日訊 近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通知,對煙花爆竹生產主體,未辦理生產許可的,一律不予登記,對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安監部門提供的許可名單,檢查煙花爆竹經營主體是否違反登記事項,是否處於經營異常狀態,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要及時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的主體名單抄報所在地安監部門,對根據舉報或在監管中發現的經營煙花爆竹主體連續六個月不從事經營活動,要依法及時啟動吊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