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花50萬就能辦到衡水中學!『找我,有門路』......
2020-08-17 16:24:00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2019年9月初,周某某通過朋友李某的介紹與被害人韓某、劉某夫婦相識。
周某某謊稱其母親『譚某』非常有門路,與河北省衡水市某部門領導及衡水中學校長相熟,能夠幫助他人辦理入學手續,可以為韓某夫婦的兒子韓某某辦理上學事宜。
周某某使用一個昵稱為『譚娟』的微信號添加了韓某夫婦為好友,隨後假扮其母親『譚某』,操作該微信號,言稱其能辦理衡水中學上學事宜和北京戶口,並以找關系、請人吃飯、送禮等理由,多次向韓某夫婦索要辦事錢。
2019年9月至12月期間,周某某收取了韓某夫婦通過微信向『譚娟』49次轉賬,合計人民幣50.35萬元。
而後,周某某故伎重施。劉某夫婦通過微信向『譚娟』12次轉賬合計人民幣12萬元,向周某某的微信號2次轉賬合計人民幣2萬元。期間,劉某又向周某某提供的銀行卡內轉賬人民幣10萬元。

至此,周某某合計騙取人民幣74.35萬元,所得贓款皆被周某某用於外出旅游、購買頭等艙機票、住宿高檔酒店、充值游戲、購買高價電子產品及其它個人消費。2020年1月5日,周某某在山東省威海市被公安機關抓獲。
肇源縣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據此,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韓某夫婦人民幣七十四萬三千五百元。(完)
責任編輯:郭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