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機臺鋸木料時
不慎被鋸斷手指
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
既無勞動合同
也未投保工傷保險
單位拒絕賠償
雙方是否存在
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這筆賠償款
當事人能收到嗎?
孫某在牡丹江市一家木業公司工作。前段時間,他用機臺鋸木料時,手指不慎被割斷。工友們發現後,把他送到了醫院。
孫某住院期間共支付醫療費18000元。事後,孫某要求公司賠償,但公司否認與其存在勞動關系,拒絕賠償。經過勞動仲裁後,木業公司不服,起訴至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
庭審中,孫某為了證明其與木業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向法庭提交了其在工作期間每天四次考勤打卡、接受生產經理工作安排等相關證據。
陽明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專委 范曉丹:經過法庭審理,依法判決認定原、被告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孫某依據法院的判決,可以申請工傷等級、勞動能力的鑒定,並在鑒定結果的基礎上,協商賠償事宜。
沒有合同
但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法院最後駁回了
木業公司的訴訟請求
這也讓受了傷
還被告上法庭的勞動者孫某
感受到了溫暖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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